雾。

写在《雾》之前:

一个、两个、三四个……

边做俯卧撑的我,边思索着文章的路数。

显然,用来思考的时间不多,

除非我变身超人,俯卧撑像喘气儿一样轻松。

周日的世界杯具夜,跟朋友Wii,

隔天起床胳膊无敌疼,直到现在绷劲儿时,肱二头肌还隐隐作痛。

显然,用来思考的时间更少了。

(ps:手放键盘上,正准备时,心里突然觉得,这篇,会比较长。所以,还是点击阅读全文吧。)


北京很少有雾,夏天则更少。

手拿遥控板,不停的快按,一台台的节目,换来换去。

好像站在天桥上,看着来来往往的车,除非与众不同,否则走马灯一样略过。

按下遥控板的红键,屏幕并没有熄灭,这是以前看球儿时怒摔它的后遗症。

很不情愿地站了起来,按下电视上的开关,成功变黑。

因为我没摔过电视。

习惯很晚才拉窗帘的我,在不开灯的房间里,看着窗外的黑,

同样的黑,还是外面更低碳节能环保绿色无污染。

于是乎,套上一件薄T,穿上宽松的大裤衩,脚趾夹着人字拖,

打开客厅灯,开门,关门。

撞门声像闹钟一样,提醒了我。

开门,拿钱包,拿手机,关门,锁门,下楼。

同样的黑,不同的是外面很湿,有种加湿器的感觉。

还好,小风嗖嗖吹着,一个字,舒服。

望了眼小区路灯,原来有雾,且很浓。

右手掏出手机,左手掌心抹了下屏幕,发出一条无关痛痒的围脖短信。

这雾,还真湿啊。

最近一次这样的雾,还是在4年前。

同样的黑,同样的世界杯年,不同的地点,不同的身份。

那时候,我还是一枚大学生。

两束平行的灯光,把我从回忆中晃醒。

是开进来的车,但它马上就得出去,因为没车位了。

名车也好,破车也罢,在某些环境下停车,是平等的。

人亦如此。

马达声越来越小,我回过神儿,意识到自己又发呆了。

可笑的是,在这个黑色潮湿的夜晚,遛弯的我还没迈出过一步。

踏出的第一步,甚是平淡,

而且,我也不想再碰上“狗屎”运。

手臂甩得很高,而步伐却很慢且距离短。

我在享受这个湿湿的却不闷热的夏夜。

“手牵手,一步两步三步四步望着天。”周截棍的星晴,余音绕耳。

只不过,北京很少能看到星星,更何况有雾。

“手牵狗,一步两步三步四步踩着屎。”

没有她,手牵手很难做到,有机会牵只小狗也不错。

在不知多少步之后,我又习惯性的走到了711。

站定,左手下意识的摸了下口袋,钱包在身上。

于是,右手推开了玻璃门,右脚随即迈了进去,

一顺儿。

711的店员向来不打招呼,更别期待韩国料理般的“阿尼哈噻呦”了。

“你好。”耳边传来不熟悉的问好声。

身子随着声音方向转了过去,声源来自收银台的女孩儿。

“好。”有些紧张的我,生硬的回到。

其实,嘴里有说“你”,只不过声小到自己都没听见。

她,嘴角微微上扬,回应了一个友好的微笑。

“今天来的很早呀。”她的声音清晰且干净。

“嗯?嗯,不晚。”有些疑惑的我,往冷藏柜处走着。

高速运转的大脑,给出了答案,

原来上周凌晨,拿着20元买哈根达斯的我,遇到的是她。

想到这儿,我不由脸红起来,尴尬且不好意思。

“今天,钱带够了。”右手挠头,挤出了一个微笑,左手不加思索的摸着口袋里的钱包。

“不过,今天哈根达斯没有了,过会儿补货。”女孩儿望眼瞧了一下冰柜,回到。

“没事儿没事儿,我正好肚子不舒服。”想起冰淇淋的价钱,我便开始装死。

她,没有回话。

我,也不想主动套近乎了。

说罢,之前一句话把自己扔到死胡同的我,只好放弃了所有冰淇淋,拿了两个蛋塔。

“嗯,就买俩这个吧,不要塑料袋。”相比刚才,语气轻松自然了许多。

“嗯,一共是11块,收您20,稍等下。”这回,则是流利的职业对白。

“嗯,谢谢。”左手把找零的9元钱,塞进口袋,右手拿着叠在一起的蛋塔,既要转身。

“先生,勺儿。”

虽然她有儿化音,但我觉得,这字儿不这么念会很别扭,所以并不能确定她是北京人。

“勺儿,先生。”她重复了一遍,我回过神,补了句谢谢,指间夹起了勺。

和以前一样,没有“谢谢光临”的陪伴,我一样可以推开门,走出去。

这次,没顺脚。

回家的步伐,比出来时还要慢。

好像人字拖也想艳遇大美妞一样。

天,更黑了。

因为有雾,这时能看到的美女,一定皮肤比白骨精还白。

不过,白骨精,没皮。

也许是目的达成,更多是身心健康且轻松,

回来的路上,虽然大脑一直想着各种事儿,但脚步没有停下来,

双核多进程工作着。

一步两步三四步,走到了楼下,不情愿的告别了这舒服凉爽的加湿器夜晚。

进入单元门,丹田由下而上的“哼”了一声,用内力点亮了楼道灯。

一步两步三四步,走到了门口,左手插入右兜掏出了钥匙,打开了门。

虽然之前没有记录过,但我敢肯定这次遛弯时间,相当长。

“噢?你敢肯定?”

“嗯,我敢肯定。”

“噢?你敢啃谁的腚?”

“滚。”

一进屋,大脑就不正经了起来。

这样的天,不会每晚都有,

否则,北京就变成,雾都伦敦了。

这样的她,会不会呢?

至少,她出现时,希望哈根达斯不要有。

太贵。

写在《雾》之后:

吃着蛋塔,想着是先俯卧撑,还是先码文字。

考虑到后者的时间不可预见性,果断的选择了前者。

果不其然,这篇文章,我敢肯定写过最耗时间的一篇。

“噢?你敢肯定?”

我不想理它,继续着码字。

是的,我想试着,慢慢的多些动作上的描写。

也许,回过头看来,没有以前的文章有趣。

日积月累嘛,终有一天,会有意思的。

至少,比中国足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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