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聊记录。

我每天都有机会跟别的汽车擦身而过,除了车牌和型号我永远对车里的人一无所知,不过也许有一天,我们会久别重逢,而后从“擦身”变成“相撞”。我开着一辆普普通通的汽车,驾驶在大众的道路上,只想用右手。

 

每个人都有一个习惯,而我的习惯是在最近两个月才养成的。车子发动,上路,加入首都的拥堵长廊,随波逐流。左手自然垂落,盖住大腿,或是放在裆部,但毫无差别,只是不想动罢了。右手握在方向盘的三点钟方向,刚好手指还可以搭在盘内侧的十字付托上。这样的手势倘若遇到雨天,只需轻轻向下拨动中指,便可以一下下地遥控雨刷,而不是让它用机械般无休止的往复运动带走双眼的注意力换来迷离。但需要并线的时候,就麻烦了。指示灯操纵杆在方向盘左侧,而左手又不情愿抬起来,于是右手就需要在转瞬间迅速放开方向盘,扯到左边,搬弄转向灯杆。但这么做还是有意义的,没有那一闪一闪的黄灯,要么被后面车的远光灯和喇叭问候,要么与他车相拥与死神相吻。

 

我暗示自己,待等副驾驶坐上一个喜欢的女孩儿时,便重新换回左手开车。但许久未果我终于明白一件事情,那些诸如不吃肉每天跑步或是右手开车的坚持,都只是针对自己,了不地,最后顶多是个孤独自赏的无聊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