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性格是,
当想不到合适标题时,便会抄起日期。
但有年月日的标记,太俗太俗,
所以,姑且写上“一一五”这三个豆大的汉字儿吧。
…
…
我的“年”,已过去了15天。
假话讲,过去的这半个月,变化是翻天覆地的、
是令人春心荡漾的、是心潮澎湃的,
实话,我不想讲了。
…
只上边几行字码,我便敲击更正了无数遍,
并不是我咬文嚼字,而是键盘着实依旧生硬。
该死!
我又在寻找借口了;
该死!
我又在嘀咕老键盘。
…
是的,
十指之下,黑黑的长长的家伙,
不是新新脆脆的它,更不是被“三俗”理解的那玩意儿,
而,还是那用了两年许久的老键盘。
我对键盘,不像手机,
丝毫没有眷恋之情。
我对键盘,还是不像手机,
手机不断的更新换代,我会有些许“朝三暮四”,
而键盘,我却总是迷恋一款型号,很久很久。
好像一辆老车驶过各式新颖的立交桥、新兴的公路,
但油箱里的汽油型号,车里坐着的人,永远不变。
…
我将脑袋略低下几分角度,
用眼睛向下摆去,盯着它。
几个常用的键位,伴随着岁月的敲击,渐渐老去,
油光,但并不脏污。
我刻意去试着按下那几乎磨光的几个字母,
键程中,略硬略硬,
弹回时,稍沉稍沉。
…
它老了,直到我正视它的年龄时,
我才意识到这个不大不小的问题。
小,它只是个键盘,
大,它映射出许多。
…
一个天天陪伴自己的人与物,
是不是都会被我常常忽略了“他”的改变。
是物,也就罢了,
若是人,我岂不有罪?
…
该死!
一个念想就能使我清醒的大脑迷茫到八度空间;
该死!
一只键盘就可把我久违的心情敲飞到九霄云外。
但,无论如何,
这只键盘又在我这春心正荡漾之时,
帮助我完成了一篇很不荡漾的文章。
…
我,好无趣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