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五。

我的性格是,

当想不到合适标题时,便会抄起日期。

但有年月日的标记,太俗太俗,

所以,姑且写上“一一五”这三个豆大的汉字儿吧。


我的“年”,已过去了15天。

假话讲,过去的这半个月,变化是翻天覆地的、

是令人春心荡漾的、是心潮澎湃的,

实话,我不想讲了。

只上边几行字码,我便敲击更正了无数遍,

并不是我咬文嚼字,而是键盘着实依旧生硬。

该死!

我又在寻找借口了;

该死!

我又在嘀咕老键盘。

是的,

十指之下,黑黑的长长的家伙,

不是新新脆脆的它,更不是被“三俗”理解的那玩意儿,

而,还是那用了两年许久的老键盘。

我对键盘,不像手机,

丝毫没有眷恋之情。

我对键盘,还是不像手机,

手机不断的更新换代,我会有些许“朝三暮四”,

而键盘,我却总是迷恋一款型号,很久很久。

好像一辆老车驶过各式新颖的立交桥、新兴的公路,

但油箱里的汽油型号,车里坐着的人,永远不变。

我将脑袋略低下几分角度,

用眼睛向下摆去,盯着它。

几个常用的键位,伴随着岁月的敲击,渐渐老去,

油光,但并不脏污。

我刻意去试着按下那几乎磨光的几个字母,

键程中,略硬略硬,

弹回时,稍沉稍沉。

它老了,直到我正视它的年龄时,

我才意识到这个不大不小的问题。

小,它只是个键盘,

大,它映射出许多。

一个天天陪伴自己的人与物,

是不是都会被我常常忽略了“他”的改变。

是物,也就罢了,

若是人,我岂不有罪?

该死!

一个念想就能使我清醒的大脑迷茫到八度空间;

该死!

一只键盘就可把我久违的心情敲飞到九霄云外。

但,无论如何,

这只键盘又在我这春心正荡漾之时,

帮助我完成了一篇很不荡漾的文章。

我,好无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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