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一日一事#0802(败家之眼)。

最近一个半月里,几乎天天挎着小相机出门儿。你说是漫无目的闲逛吧?其实我有针对性的目标地点;你说我是有计划有预谋有组织吧?待等我蹬到了地方(大多是骑共享单车),就迷茫在今天的拍摄选题当中了。

于是乎,一天的拍摄下来,经常是有景、有人、有花儿、有草、有猫、有狗……还有所谓的(装逼的)“小品”。可这种多门类题材聚集而成的摄影任务,如果摆在专业(都不需要职业)摄影爱好者身上,那至少得是戴上个高素质(高价格)的恒定光圈儿变焦,亦或是背着的摄影背包里面儿好像放“手榴弹”似的,码放好一个个定焦镜头。

15、16毫米(甚至更小焦段)的来拍环境广角;28到50毫米呢,用来玩玩儿人文和人像;85乃至更高焦距,用来制造极浅的景深以便于“切割”空气,捕捉特写进而优雅的拍花儿、打鸟、打飞机(开车警告)。至于说光学奇迹(适马200-500mm巨炮)用来干嘛?对不起,那(镜头)玩意儿二十五万人民币,根本不在我的讨论范围里……

换回到我身上,事儿就来了。在最近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差不多每日都会遇到这样的难题。走着走着,“欸!这东西(人或物)不错嘿!” 结果拿起相机时,发现距离忒近了,得后退几步,退着退着,就贴到墙(或是栏杆儿)了;又走着走着,“呀!对面儿内东西也不错嘿!” 结果又端起相机后,发现马路对过儿忒远了,得往前几步,蹭着蹭着,就站到机动车道上了……还好没发生大危险,否则这篇博客就是鬼敲的了。

究其上述原因,莫过于用着旁轴相机的自己,既讨厌(不消说成唾弃)大变焦的尺寸和重量,又嫌背包忒沉忒麻烦不想多塞几颗“手榴弹”小定焦镜头。两者会让出门儿蹬车、街头摄影的盎然兴致大大缩减不说,前者的“大长鼻子”同时还十分具有攻击性。或许只有三里屯儿的小姑娘能容得下举着“大炮”的大爷和老头儿,换到其他地方,绝对避而远之。

就这样,在每天出门儿前,只有目的地却没有拍摄选题的我,即便面对本来也没几个镜头的“弹药箱”,也会陷入到“选妃”一样的选择恐惧症之中。在这种情况下,较为内向含蓄的我(还带着么夸自己的?),最终大多还是会装上50毫米(等效75焦距)的定焦。至少,不会走着走着,又迈进了机动车道……

可这样的选择,问题便接踵而来。75焦距实在是太近了,就拿咱们手中的 iPhone 举例,你平时拍什么的时候才会须要调到“ x 3 ”的位置呀?这种虽然免去了和拍摄对象“打招呼”的尴尬,但是每一次拍摄,都要发现目标后,随即退退退退退……结果,距离算是找好了,可要么眼前的东西早已“逃之夭夭”,要么就是与拍摄物之间存在着无数个经过的路人。

这一刻,(等效)35毫米焦距镜头的价值就体现出来了。当我发现一个拍摄对象(人或物或景)时,只消拿起装有35mm的镜头来,取景器中的画面,几乎就是我看到的(除余光外)的视野。不用前进,也不用后退,按下快门,就可以把眼睛看到的东西变成照片儿记录下来了。毋宁说,这便是为何35毫米焦距被称之为“人文之眼”的根本原因。(纯属自己的理解)

我是真真儿的喜欢这个焦段!虽然它无法像50到85毫米镜头那样去捕捉远处的细节,也无法做到“不打扰”拍摄对象(因为距离近了嘛)。但是用它记录下来的每一张照片,都是完全靠当下双眼捕捉到的“全景”画面。 —— 难怪,每天晨跑时用手机拍下的照片儿都那么轻松写意,因为手机(x1.3)就是我的另一只“人文之眼”啊!

但是,一定要切记,戴上这只“近视眼”的时候,可千万不要在不经意间,再走到机动车道上了……

听说,“人文之眼”只要搭配起下面的歌曲魔鬼舞步,就可以消去被拍摄者的戒备之心。(wwwwww草

( 国一日一歌,《白いスーツのテーマ》,《自恋刑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