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一日一事#0621(荒野乱斗与相机镜头)。

除去前几天儿突然心血来潮下载怀旧的《模拟人生4(Sims4)》,过去两三年的时间里,我的手机(或是iPad)里常驻的就只有一款名叫《荒野乱斗(Brawl Stars)》的游戏。

往大了夸,这也是个多人在线战术竞技游戏(简称MOBA),甚而可以和DOTA撸啊撸什么的“同流合污”相媲美;但往小了说,充其量就是个 3v3 并且十分卡通画风的对打小游戏。

但是介于出品方是曾经创造过诸如部落冲突、卡通农场、皇室战争的超级细胞(Supercell)公司缘故,即便第一眼看起来是小制作的它,每一个人物和场景的细节也极其精良。特别是在超级细胞的优秀运营模式下,游戏内的战斗角色层出不穷,每隔若干天就不得不让玩儿家们又一次频频剁手。当然,我也毫无意外成为了剁手者之一。

今天一个仍粘粘炸弹的胖果冻(史魁克)好可爱啊,买买买;明天远程攻击的金臂贝尔好帅啊,必须要;后儿个名叫浪人拉夫的辅助人物竟然是条狗!简直不给我拒绝的理由……久而久之,为了攒齐游戏里的所有人物,没少千辛万苦想方设法的往苹果美区ID里充值内购。看着“一家人齐齐整整”的人物列表终于才心满意足。

然而,当每局开打起来前必须要选取一个人物时,对于选择恐惧症的我而言,这满满当当的氪金角色名单,却成为了一道超级难题。于是乎,便有了接下来的一幕幕惨烈场景。选了近战人物,碰到了对面儿是远程,一直“摸不到”对方;选了辅助角色,发现随机分配的队友也都不是输出,大家一齐干瞪眼儿最后输掉比赛;选了最牛掰(贵)的英雄,神气十足威风八面的出现在游戏里时,却成为了众失之矢,刚活就死,无限轮回……总之,若不能接连遇到极菜的初级玩儿家,就很难连胜下去。十分儿里有八分儿(游戏积分)都是这么得来的。

要不是 iPad Pro 齁儿老贵的,输得我是真想往地上怒摔平板儿。真的是我玩儿的太菜了吗?每每经历连败场景,我便又一次开启了灵魂发问。

我发现,其实并非全都如此。倘若刚刚输掉一把,再坚持用这个人物玩儿它两三局,随着习惯了这个人物的攻击特性和优缺点,也就渐渐顺手了起来;若是同一个角色,哪怕它特别值钱特别帅,只要按住自己强制停下来,抛开一切金钱价值的偏见,而是从当日游戏地图特点角度出发去思考,选择合适的角色,也能换来意想不到的制胜效果。—— 每局一输就换样亦或是顽固不化坚持到底,只有自取灭亡。

同样的现象,在最近这些天,也出现在了我重新拿起相机拍照的情景中。用得好好的 X-E3,突然觉得镜头光圈儿不行,便花上两三千买了个高素质定焦镜头(其实也不算贵了);有了好镜头,又因为开始嫌弃 X-E3 的像素,一咬牙一跺脚换成了 X-Pro3 方才聊以慰藉;终于用上了C画幅第一梯队的相机,又觉得定焦头满足不了自己……自己对于摄影的逻辑思维完全被器材禁锢,陷进了循规蹈矩的劣质泥沼。

玩儿游戏得来的宝贵思想,怎么就不能放到拍照摄影之中呢?根据环境和场景,去适当的更换和利用现有的镜头;大致相同的拍摄情景下,去多多适应同一个镜头的特性,努力把一个镜头先用好“玩儿”好。这不正是摄影的精髓所在!难不成只有挎上大几万的徕卡,才能拍出惊世骇俗的照片儿吗?揣着这种逻辑,只怕用上哈苏也照样张张烂片吧。

不氪新英雄,也不买新镜头啦!双臂交叉环手于胸的我,坚定不移。

( 哼,还不是因为穷?( 喂!

( 国一日一歌,《インパーフェクト》,大石昌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