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一日一事#0617(和速度分手与天桥结婚)。

还没等我完全揉开惺忪的双眼,手机里的 Days Matter 就又一次着急忙慌的弹出了“整数儿”消息。其实对于这条儿通知,念念不忘的我心里早有准备,于是慢慢悠悠地滴过例行的眼药水,待等再次双眸清澈大脑唤醒,才将其点开。“今天是腿伤困扰第 150 天”,谢谢,我当然知道。

是的,即便不用手机上的它每隔5天的整数提示,我也能立刻张嘴就说出今天伤扰的第多少天。因为这个数字不只停留在大脑神经控制中心的待处理事项中,同样始终不离不弃的留在肉体里、右腿上。

这不,经过早间冰凉清咖的洗礼,和艰巨的思想斗争,我又一次咬牙切齿的忍痛起跑了。在别人,每一次奔跑大概率都是在进步,于我,每一步前行都是牵动着万千思绪,刻骨铭心。如此这般的慢跑之下,卡路里倒是会照旧给点儿面子的消耗,可同样消磨殆尽的还有关于跑步的快乐。音乐、播客、早间新闻,我一一试过,让它们萦绕耳际,企图赶走腿伤传递而来的神经叨扰。然而未果,跑步用的耳机被我索性彻底摘下,甚至都已经在桌子上落了灰。

终于,我再次跑回终点,长舒口气,勉强又完成了今天的艰巨任务自虐使命。低头儿按停手表,顺带着瞅了眼时间,十公里,六十五分钟。这道有关配速的数学计算,在一个经常跑马拉松和办路跑比赛的我眼里,简直就是道送分儿题。六分半,已经是我现在最快的速度了。

曾几何时,去年夏天的我,还是个拔腿就能跑出四分多五分以里(配速)的人。只有那个时候的晨跑,才配得上用“奔跑”形容。现在这种,只能叫“颠儿”,相当艰难的颠儿。一时间,我甚至对手机上过往的跑步数据产生怀疑。那里边的是我吗?亦或者说,现在的我,还是我吗。

我从来没有想过,一月的那次肌肉撕裂事故,直接导致了近半年后仍然还是要和速度分手。这像极了自己经历过的一些感情,无论我做多么大的努力,终还是无法修改分开的结局。

也罢,就连给我瞧病(腿)的那位曾经当过职业篮球队医的大夫都给我下了诊断,“要做好长期与它(腿伤)相处的准备”,我还能做出什么不想分手的努力呢。普通人能用的“十八般武艺”,我真的全都尝试过了。分就分吧,无可奈何。

所以,每日晨跑后的快乐多巴胺,真的就只够维持喝完冰咖啡回到家里。待等洗完澡后,失落感就重新上头了。万分沮丧的我知道接下来的扶他林和膏药,顶多就是让它不再加剧,“重归于好”,绝不可能。于是,就连拉伸、按摩、上药等等环节,我都已经冷漠到像是编好了程序的机器。一切倒是都做完了,而明早迎接我的却是又一次“分手”剧情的轮回。

出去散散心吧。我试想用另一种体力输出方式主动的排掉汗水、带去烦恼。最后,从我浅显稚拙的选择范围里,我挎上相机,蹬上了块儿八毛钱的共享单车。一座两座三四座,从只想去到天桥上望望天儿,到没事儿干的一座又一座的骑车前往,最后我竟然把东三环上所有的过街天桥都走了一个遍……就这样,在烈日高挂中天时,一个半大小子游走在十座天桥之上。

和速度分手吧,至少与天桥结婚换来了今日微笑。

( 国一日一歌,《ビューティフルドリーマー》,Flower Company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