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着实奇妙。一面只要懒惰起来就没个边儿,一旦成性甚至就会“江山难改”。一面则须对自己足够狠心,只消先与思想达成了共识,多么苛刻的要求也都能渐渐习以为常,漠然接受。如果要打个比方,那么睡觉和吃饭便是最好的举例对象。
不计后果不怕肥胖,任它各种各样的美食卡路里多少,统统胡吃海塞纳入体内。美味佳肴唇齿留香,色味俱佳回味无穷。可是一朝习惯了这种饕餮的方式,就极难停住嘴巴和控制进食欲望。体重永远居高不下,健美的身材只能活在梦中。
睡觉亦是如此。今早窗外雨,所以不跑多躺会儿;明日外面又大风,所以不起续个回笼觉……无需多日,两三天的妥协便可以毁掉数十近百天来的晨跑习性。
虽然力度不同,但习惯其实是可以左右都可以调整的。能习惯胡乱吃喝的人,就一定也能努力做到细嚼慢咽少食少餐;可以一觉睡到太阳都晒屁股的人,硬是加持着某个目标信念也能日日早起风雨无阻的奔跑。哪怕晚上十一来电方才睡觉,清早五时也能残血醒起。—— 最近的我即是如此节奏。
虽说思想被意志带动一齐适应妥协了新的时间作息,但包裹它们的,终归还是需要多些钟头休息的那块儿肉体。所以如何调配中午短暂的宝贵休息机会,成为了坚持每日晨跑的第一要提。
只不过工作地点离家还是有些距离。再赶上中午时分的交通小高峰,哪怕自驾超车回家,往返也要耗去小一个钟头。加减一算,从进家门到离开床,里外里也就只有二十分钟。那还回个什么劲……
庆幸的是,上班儿却距离丈母娘家不远。慢慢悠悠的开车往返,最多也就半个小时。特别是丈母娘与老仗杆子还奋战在工作岗位(感恩),女友(习惯称之)中午也不会回来,所以我就默认转换到了“每天中午都回媳妇儿娘家”的乖女婿模式。
提前买好吃食,车上随便吃那么几口,再等停车到位,进到房中,躺到床上,漫入梦乡。想的美,总会有事与愿违。—— 那便是还要伺候阳台上那只活蹦乱跳的兔子小灰。
严格意义上讲。小灰比我早认识女友,亦或是说她俩的感情远胜于后来者的夫妻关系。所以在还没有养狗之前,我的地位就早已自然而然的垫到了谷底。
也罢。同样喜欢小动物的我,倒也对照顾喂食毫无抵触。只不过争分夺秒欲要上床休息的我,喂起饭来有些莽撞。一会儿抓把杂草,掉了一地;一会儿掰起草根,碎渣崩了一身……待等把地板收拾干净,剩余的午觉时间,已经和回自己家相差无几。
即便如此,我还是挺喜欢这样的午休时光。一面帮助女友看了眼小灰,一面也能稍多片刻的迷瞪一会儿。两全其美,得来不易。
中午躺在床上,我经常会想。不知道兔子小灰近些天来,每每中午见到不太熟络的我伸出魔爪喂它饭时,作何感想。
也许是“哇哇哇,坏人来了,我要跑跑”,再者是“呀呀呀,是替代女主的恩人来喂我啦”,亦或是“嘿嘿,还是帅哥男主喂的草最香”。—— 最后一种可能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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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歌贴合主题,《午睡(ひるね)》,
来自Humbert Humber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