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溶咖啡和带走的星巴克。

我十分喜欢村上春树,就是“白云”口中“我十分想见赵忠祥”的那种喜欢。村上的文字(至少从译本来看)朴实无华不蔓不枝,同时他还是一位资深的跑步老前辈,这更是在我喜欢作家的天秤上增添了重重的砝码。

村上在正式成为“作家”前,经营着一家名叫「Peter Cat」的爵士咖啡厅,是否因一张张黑胶和一杯杯咖啡才积攒出那“后来几十年”的文字,我是万万没有机会当面儿问他的,但至少在村上随后的作品中常常会有与“咖啡”有关的文字夹杂其中,“咖啡因”在他笔下变成了“咖啡因素”。
 
 
我喜欢咖啡,还是一个重度依赖者,甚至是那种“早晨起来如果没有一杯咖啡下肚,一天便没有开始”的男子,所以在这种高需求下,咖啡成本成为了一个必须重视的问题。还好我是一个只在乎咖啡因,而不在乎咖啡质量的“糙人”,于是乎袋儿装的速溶咖啡率先一步站了出来说到“头儿!我愿担当主力”,喏,拉开家中和办公室的柜子,一抽屉的“主力”。
清早起床,按下灌满水的加热壶开关,抓紧时间差把袋子里的粉末儿唰的倒进杯中,等着壶儿嘀嘀作响,水儿翻滚挠痒,沸水与铁壁碰出“呲呲”声的同时看着它们合二为一。而后呢,双手支起一本儿书滋滋有味的读了起来,直到速溶咖啡慢慢失去滚烫的温度。“为什么不直接喝罐装咖啡呢”?大概是因为啪的一声掀起拉环,我就会有种“要一口干掉这听啤酒”的错觉吧。
 
 
当然啦,嘴巴和速溶“朝夕相处”总会有腻味的时候,每每这种腻感来袭我便抄起钱包去一趟最近的星巴克。
曾经翻过一本名叫《在星巴克要买大杯》的经济学书,虽然我这种智商悟不出什么新门道,但是看看书上结论牢记心中还是可以做到的。星巴克咖啡的核心就在于“浓缩”的加入,中杯大杯超大杯各是1:2:2的浓缩份数,价格3块钱递加,那超大杯多出来的是什么呢,只是牛奶啦。
我草草了事的翻看几眼,“唉声叹气”的合上书,原来整本儿的结论就是“书名”啊。
但即便大杯的“浓缩密度”(很不专业的自创词语)是最高的,我依旧在点单时要求再加一份浓缩,可能是我觉得“三六九”的数字比较吉利吧?可当有人问我“为何不加到九份浓缩”时,我就只好装死啦。
 
 
所谓的“咖啡时间”在我看来也是“思绪的自我调理时间”,喝掉一杯咖啡,可以是五分钟,也可以是一上午,过程中,心情随着咖啡的温度变化升华,直到杯中见底,情绪又重新被钉在一个舒舒服服的新位置,那一杯咖啡所萦绕的温暖,转移到心中。
不消说,还有部分人群走进星巴克是为了“装”什么,可一杯咖啡又能装啥呢?当然啦,如果你能不打磕巴地说出“一杯Grande红茶Latte全奶冲不加水不加糖浆换成两包黄糖带走”,也还是蛮厉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