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博客刚诞生不到一个月的时候,我就敲过了一篇以520为标题的文字。
今天又是520,距离那篇文章已经整整四年了。
如果还用“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来形容四年光阴,那实在是太不负责了。
四年占据着我过完人生的近1/7时间,也是我二十郎当岁里可能最宝贵的四年。
这四年来,我从一个胖子变成了准胖子,从一个准胖子开始慢慢跑起步减起肥,
直至今日渐渐变成一个看起来不算很胖的正常人。
这四年来,我从起初博客两三天便要敲上一篇变成一个月一两篇便草草了事。
这四年来,我从毕业在家闲逛荡变成工作到周六日都连轴转不得休息。
这四年来,我从一个光棍儿变成每月都要飞趟重庆去找亲密爱人再到后来又变成光棍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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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可怕的是,
如果说四年前23岁的我还可以跟别人说“啊,我才二十多三岁而已。”
现在便要和别人说“啊!我还差三岁就要而立了。”
岁月的过渡不光改变了我,也改变了周遭的一切。
奶奶的身体不再如四年前那般矫健如飞般的硬朗,
妈妈也不如四年前那样干起家务活儿来丝毫不会腰酸背痛腿抽筋,
就连身体向来不错的姑姑下班后回到奶奶家都有时会在沙发上小歇一会儿才缓过一天的疲劳劲儿来。
所以说,四年真不是个“说长不长”的时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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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是今天520,
我大不会想起整整四年前的那篇蹩脚的《520。》blog,
也大不会无限感慨四年的种种。
现在的我,状态还不错,至少以一个单身汉的角度来衡量,还是很健康的。
此时因为值班必须在单位过夜的我,正坐在宿舍的大板儿床上,
用着仅剩不多的笔记本电量(没带电源)借着微弱的台灯完成着五月不能只有一篇blog的艰巨任务。
自从五一东营马拉松回来后,我在朋友及亲人的圈儿里瞬间变成了“小勇士”,
一个在普通人看来和自己绝不会有任何关系的“马拉松42.195公里”字眼儿竟然发生并在我身上实现了,
以至于这种突然的新鲜感变成了五月见到各种亲朋好友时的第一谈资。
我想这应该是件好事儿才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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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拉松上认识的大哥大姐,回到北京后立刻拉我进入了组织。
平时10k不间断的我本以为自己这样已经够疯狂了,
熟不知迈入真正的马(拉松)圈儿才发觉,完全是小小巫见大大大巫。
他们可以顶着太阳大中午跑上15~20k,
也可以大下雨天穿着便携雨衣在雨中完成马路上的个人马拉松,
亦或者勇攀5600m海拔的厄尔布鲁士山,
再或是在山间越野跑下100公里的超级马拉松…
这一切我看在眼里,激动非凡,
实话讲,他们比我强大太多太多,
但也正是因为能认识如此强大的他们,我才在首马之后重新获得了更强大的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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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百无聊赖的我,不经意在马拉松图片网找到了自己的照片,
这对于只身一人去异地跑首马没有人能帮忙照相留念的我来说,相当珍贵。
照片里的自己是在距离终点约莫两公里不到的地方尽力用近乎于“颠儿”的步伐向终点前进,
左脚小脚趾已经失去了知觉(事后发现水泡很严重),
右脚小腿在不由自主地用抽筋不断的向我示威。
我鼓起腮帮试着加大氧气的摄入以尽可能的提高前进动力,
只为力争在五小时内完成人生的首次马拉松。
事与愿违,我还是未能完成心愿。
从马拉松后半程开始,我从未想过放弃,但一路都在怀疑和指责自己的身体,
结果的成绩也让我遗憾非常。
我需要继续努力,继续付出更大的努力,因为在我前边的强者太多太多。
下一次马拉松,我要以胜利者的姿态越过终点,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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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后的第一个520和情人节一样就这么平淡的过去了,
我想,明年这个时候我再如何也不能继续耍单儿了吧?
这种渴望摆脱单身的能量只有在太阳落山的凉爽夜晚才偶有上脑。
白天的北京已然已经进入了盛夏的节奏,
越发炎热带来的躁动是我完全不喜欢夏天的最大原因,
这样的时日才刚刚开始,在喜人的秋风来临之前我还需要忍受三个月的煎熬。
寻找爱情的动力会不会被厌恶的夏天消磨殆尽呢?
至少从现在看来,我甚是想念最爱的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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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单位宿舍经受着饿了好几天见不到大活人的蚊子们左右围攻已经近一个钟头了,
若它们知道“性侵”我这件事情竟然还被我敲上了blog,他们会不会为自己马上迎来的“大难临头”感到欣慰呢?
我插上了雷达杀杀杀的电蚊香,用蓝色的药片祭奠它们最后的狂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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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就到这里吧。
我还是需要继续治疗我那“每天坚持看书反而敲不出来blog”的绝症,
虽然,手头还有好多书没有看完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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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首歌吧,
不过我想把歌名改成“夏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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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翔 – 《恼人的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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