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钟指针拨过凌晨 4 时,闹铃打破了寂静的房间,也划破了黑暗。
我腾的一下睁开眼,仿佛从未进入到过深度睡眠一般,然后伸手拿来眼药水,左右各三滴,冰凉瞳孔的刹那,彻底的带我也回到了现实世界。
咖啡、拉伸,这些不过都是铺垫。为我过会儿的出门打上唤醒的补丁,为一会儿开启的黑夜晨跑打上防止不爽的疫苗。
直到我站到了楼外。晚冬也好,早春也罢,寒冷的空气在黑暗的加持下,肆虐的从衣缝间,进而窜满全身,继而直竖毛孔。
“来啊来啊!你愿意挑战黑夜,那这便是测量你本事的关卡。”
……
于是,我较以往提前数个小时,开始了这早的“闯关”。
周六的凌晨,我不想跑去还有人烟尚未散开的屯里,也不愿去往城里的亮堂大道。
我选择了一条忽暗忽明的小路,兜兜转转的待等天明。
……
黑夜里,寒冷中,传进耳朵的,除去音乐,就只有自己喘气和脚步。
好似宁静致远,实则却不如白天时让人提神,反而让方才清醒起来的头脑再次昏昏欲睡。
我总会在这样的情境下,骂几句自己。
“傻逼!大傻逼!有他妈毛病才在这个时候跑步!”
……
无论是今早五点起跑,还是比这更早的 4 点、3 点的深夜漫步。
不光是自己会责骂所作所为十分愚蠢,在第三人称的视角下,也显得颇为荒唐。
然而,就是这愚蠢荒唐的“勾当”,只消守得天明,则立刻变得摇滚浪漫。
……
摇滚的感觉,出现在开始能够见到一些路人的时候。
他们或是方才出来锻炼,或是甚至玩乐整宿还未归家。
而我,在冲破黑夜的同时,与他们擦肩而过,又只身一人跑进了黑夜里,消失在视野中。
浪漫的感觉,出现在东方慢慢亮起的时候。
东升的旭日从地平线上缓缓升起,将一侧的天空,由下向上的点亮。
红色、橘色、黄色、白色、蓝色……直到深蓝的黑,渐变的朝霞就像是赠予此刻看着它的人们的美妙蛋糕。
……
我拍下了许多照,又删了不少。
我不知道自己到底哪个该丢,哪个要。
因为我想把这些美好,最完整最真实的留存下来。
这样我就不怕自己有一天把它们忘记。
毕竟,没有其他人在身边、记这些、齐奔跑、同起早。
…
…
( 国一首歌,《Story》,AI 值村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