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一日一事#1025(要不就改成养乐多)。

虽说是老话重提。但自打强迫症般的晨跑习惯以后,头一晚是足球的饕餮盛宴也好,还是苹果发布会的数码界春晚也罢,我都会冷漠无情的一一予以拒绝,乖乖的按时上床就寝。以便换来次日清早的良好跑步状态。(防猝死)

可是这个看似几乎不可能更改的设定,从今年夏天伊始,悄然发生了一些改变。究其原因,还不是“那个男人”重新又身披上了七号球衣。

昨晚,这两者之间的矛盾冲突终于最大化的表露无遗了。辩论会的双方,一面是有着C罗首发出场的双红会(红魔曼联对红军利物浦)比赛,一面是咬死“半夜十一点半才开球儿,看完都得一点多了”的可能成为晨跑杀手的理由,不肯罢休。一时间,让我左右为难。

最后,我在“内心小法庭”上,恳请双方同时让步妥协,以只看半场就赶紧睡觉以备晨跑,作为了最终的判决结果。还别说,我魔曼联是真他妈的争气。甚而还不到半场时候,就已经在梦剧场老特拉福德,以两球儿落后了……

在这个曾经血气方刚的红魔小坦克,我最爱的曼联球员,维恩鲁尼的生日这天。我带着满腔怒火,反复的安抚和宽慰自己,方才缓缓入睡。但这一整宿的梦境主题,全都围绕着真与假的“猜比分”激烈展开,乃至今早再次睁开双眼时,好像真的被“盗梦空间”似的植入了结果思想。逆转了!红魔一定在主场完成了绝世逆转!带着梦里还未退散的激情,我在昏黑的房间里点亮了手机。输了个〇比五,牛逼。

唉……曾几何时的联赛统治者,英超霸主,曼联。竟然在弗格森爵爷退休后,沦落成了如此这般田地。我“补习”着后面的几个丢球儿,咬牙切齿的喝着跑前咖啡,脚丫子不由自主的踹向桌子腿儿。疼,在脚上,在心中。

看罢。我关上了视频集锦,双手交叉在胸前,望向了窗外。玻璃窗外的天空,不仅因为愈发迟到的日出更加昏暗,还在类雾霾的轻度污染下安上了一层灰色的蒙版。这样的天气下,我总能想起两件事。一个是周杰伦的《世界末日》,另一个是村上春树的各种杂记散文。

酷爱跑步的村上春树君,其实是个比我更纯粹、更正儿八经的球迷。只不过在他那里,不是足球,而是电光石火攻守转换的棒球比赛。

从1968年起(大概),他就始终支持着离他彼时住处极近的主场的一支棒球队。名叫,经产原子小金刚(还是大概)。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从成为这支球队的球迷那时起,之后长达十年中,这支“扶不起的阿斗”场场都处在输球状态的苦沼里,十有八九。就连在他的回忆杂文中,也曾说过这样的话,“我们拥有的这种‘主场优势’,你们根本不可能理解!”……

可是,即便如此,村上春树依然坚持着到家附近的球场观看比赛。“我不太喜欢看电视转播的棒球赛,总觉得好像错事了什么最重要的东西。换言之如果拿性交来比喻……” 算了,不提那个。

于是,每每比赛时,村上君就会半躺在球场外野的草皮上,边喝着啤酒边看球,不是漫不经心仰望天空,甚至还在这种时刻下萌生了写小说的想法。偶尔赢球的时候就享受比赛,输球时就安慰自己,“哎,人生之中习惯输也很重要嘛。”

这样认真的受伤、认真的服输,使自己的境界和视野不断完善与宽广的态度,在最近这段“糟心”的时期,对我变得尤其重要了。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不是吗。

(经产原子小金刚:你直接报我身份证号得了)

……

……

不过啊,话说回来。在沉浮了十年之后,改名为养乐多燕子的球队,瞬间突飞猛进,甚至还拿到了总冠军,称霸全国。这么鲜活的案例真想讲给曼联老板听。

“明白了国一,你是想让我们沉住气,摸爬滚打个十年,一定会再次崛起,重回巅峰。”

“别他妈扯淡了,我是让你改名叫曼彻斯特养乐多。”

( 国一日一歌,《不要说爱我》,张震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