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不迟到。

五点的闹钟再次将我从梦乡里扽了起来。我一面滴着眼药水儿,一面借此刻的清凉来唤醒宕机的大脑。只不过眯了几十秒的工夫,就须要彻底的睁开。—— 工作日的清早,哪怕对被窝儿如何的不舍,也容不得半点儿拖沓。

站起身,咕嘟咕嘟下几大口白水,而后在黑暗的房间里拉开窗帘。内外两种黑暗透过玻璃彼此交织,传递着另一种形式的寂静与寒冷。

上完厕所,踱步到冰箱前,取出有些不合季节时宜的冰凉清咖,在啜饮的一口口寒冷过程里,身体的各个部门儿方才纷纷登陆上线。

它们的这股麻利劲儿是长年累月的训练产物,一来是为了尽早出门躲开高峰的辅路机车,二来是避免磨磨蹭蹭导致上班儿来迟。

跑步时,亦是如此。为了最大摄氧量和锻炼效果,也因为没有余地的时间安排,配速不存在变慢的任何理由。固定的时间点,到达固定的路段,耳机里也随同着传来同样固定的节目声响。它们三者稍有差池与过往不一,便会让奔跑的我开始愈发毛躁。—— 那样的清早,会变得十分糟糕。

可即便统筹了所有跑步的环节,仍然还是会出现不可控的画面。要么是红绿灯的阻扰,要么是季节性或突然的美妙景象出现在眼前。后者足以让我停下脚步,哪怕争分夺秒也要掏出手机咔嚓记录。每每突发的这种情节,便为后续埋下了迟到的伏笔。

如约的抵达终点,停表后随即走进便利店,再握着冰美回到小区,好像提前编好脚本的机器人一样,对自己各个部位顺序拉伸。伏笔终于在这刻伺机上线,蒙蔽了我对时间流逝的警觉,开始划弄着手机修起了照片……

待等心满意足的点按保存,时间观念才被重新唤醒。可为时已晚,后面的洗澡长度已经没有了压榨空间。

就这样,但凡清晨手机有过拍照,就一定会换来又一次的上班迟到。毫无悬念,无一例外。—— 何以不迟到,心知肚明,又明知故犯。

( 今天的歌,

《致明日的舞》,陈奕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