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半夜。本就没开空调的我,竟然还能从梦里醒来,迷迷瞪瞪的在黑暗摸索,直到风扇的声音也消尽在空气中。在三分之一脑力运转的模式下,这一起夜举动潜意识告诉我,天气终于变凉。
如此一来,差不多时隔了两个星期,又一次可以在没有外力降温的屋里,睡到了天亮(五点二十八分)。
起床,照例饮着冰凉的清咖,望着没有几多阳光的窗外。因为雾的缘故,不远处的黑色写字楼也变得迷迷糊糊,如果不考虑温度,会让人觉得更像是秋后初冬。
一番收拾,像流水线上的机器人一样,又在不同天的同一时间,迈出家门踏上赛道。彼时的起跑温度绝对算不上高,甚至偶有小风徐徐来到。可就是不知为何,纵然如此凉爽,但三五公里过后,上身照旧湿透。
放任不管,汗水绝对会在侵浸衣裳后朝向短裤移动,可要拧它,还得找个路旁厕所,费时停表。于是,决定不管不顾,自当是挑错了时间起跑,赶上了大雨问候。
随着位置推移,愈加渐长的头发,也在潮湿的迷雾里慢慢被汗水浸透。配合起前进的身体摇摆,一上一下颇有节奏。尤其是头前和两侧,那湿漉漉的发梢,好似浸湿的手帕四角,跑起步来像顶了个有生命的愉快的盖头。
大概这就是长发在跑步中的好。虽然圆寸凉爽,极热的时候还能直接对着水龙头。但跑到一定速度,长发大可随风尽情的无序飘逸,而怎么都不会改变的寸头,肯定不如前者酷毙……只是苦了那些多年买来的跑步帽子,不到寒冬腊月,想必不会再见。
在近五年寸头后突然留回长发,各种新鲜美妙好。但唯独有一事不明,便是洗澡中那一根根离我而去的发丝。
我有个短发而成习惯。每逢洗澡尾声,都会拿双手捋上一遍头。这于短发时期,极好理解。因为一两遍后,脑袋就不会湿漉,再经擦脸时那么一捎带手儿,脖子以上,真是半点儿水珠都不再有。可换到最近显然变长了的头顶,捋过一两下后,手上绝对会留下可见的发丝,若不甘心的再来一次,绝对结果让人心愁死……
难不成,我那头顶深层的“土壤”,早已无法栽起“苍天大树”。这么下去,是不是未到三九严寒,头顶毛发就已凋残。我努力回想五年多前二十七的自己,是否也是这般模样 —— 可怎么都觉得没有现在这个惨……
想来犯愁,只好安慰自己,在过去几年的每天里,捋过湿发的手掌其实都有残兵败将,不过是那圆寸极短,没有正眼看,没去仔细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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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歌名叫,《うめぼし(梅干)》,
来自我很喜欢的一位歌手,奥田民生。
话说,有部电影叫《想成为奥田民生的男孩和让男人痴狂的女孩》,不知看过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