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是什么颜色你说。

我英文不好,这在目前看来是与“太阳从东边升起”一样不争的事实。为此,公司在每周五都会安排部分人去参加培训,大体的内容就是与一个老外唠仨钟头的嗑。至于这个外教的名字是Steven还是Steve,我直到现在也没搞明白,唯一确定的是眼前这个胖胖的黑人外教即便拿着iPhone也绝不会是(Steve)Jobs。无论如何,在迎接周末到来前,和S老师(姑且这么称呼吧)有一句没一句的聊上三个钟头,也还是颇有意思的一件事。当然,作为交换,每周都需要写一小篇英文当是课后习题。

 

写作对我来说本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过去的五年,我“偷偷摸摸”的经营着自己的个人博客,算起来也写了将近400篇“扯淡杂谈”,水平暂且不说,至少不会有考试作文题看到“不得少于800字”时的那种抓耳挠腮似的苦恼。但是进入到2015年的5月后,那伏案写作的顺畅感像是被按动开关后马桶里的浑水一样,“嗖”的一下荡然无存,换回了透彻的清水,所有的“节奏”却都被带走了。正因如此,面对“清澈见底的马桶”和几行白烂应付的博客,就更别提还要用什么英文写作业啦。

 

跑步和写作是过去几年我业余时间里最大的爱好,特别是在读过“村上春树”后,更增强了跑步与写作两者并存的信念 —— 在没有“取之不尽的泉水”和“用之不尽的石油”这般天赋面前,则需要通过一些独处的方式,去尽可能的“挖掘”自己的文字,不消说,跑步首当其冲。在这种“利益驱使”下,我决定饕餮“27岁最后一周”的肉体,榨干自己的灵魂,重新找回那种在别人看来哪怕是“垃圾”但是自己可以顺畅伏案而坐的感觉。从1号的礼拜一开始,我戴上耳机,开始了每天14.5公里的自我救赎。

 

后朋克的音符不断敲打耳鼓,大脑伴着旋律的步频一同进入沉思,PK14的音乐总能让人在好似“循环”的节奏中可以思考“自己想要”的东西,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双腿足够抗造。啊,脆弱身躯和“百天百马”的人完全不是一个档次,在连续三天的14.5公里后,便像拴上铅块儿一样迟钝非常。拖着沉重的双腿,上班,午休,走入食堂,舀起几勺凶柿炒鸡蛋,荒谬的想从中找到力量。“凶柿和鸡蛋好配,它们应该结婚”,荒唐的结论萦绕脑际,与下班后面对蓝天白云的奥森远景感叹“蓝天白云好配,它们应该结婚”一同成为了连续第四天奔跑的幼稚理由。
雨后,大地消除了夏天本来的炎热,暂时换上一件清凉外衣,路面差不多干了,但夹杂着青草与泥土的空气还是可以把清新和湿润灌入鼻腔。一阵风吹抵头发,带动衣摆,我贪婪的呼吸着六月为数不多的“清爽”,看着远处未消去的乌云包裹着圆月,像一幅巨大的画卷,宁静非常。忘记疲惫的双腿增加了几分提速的动力,我和风拥抱,嗅着它的味道,捕捉它的颜色,直至此时,才想起明天的习题,哎,你说,英文是什么颜色。